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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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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 2018-029
债券代码: 112215 债券简称: 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于2018年5月11日下午2:00, 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
湖街道鹤亭街896号公司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若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379,645,356 股,占公司总股 1,035,489,098 股的 36.6634%。其中:现
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379,645,35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6.6634%;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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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0%。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9,645,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审议《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9,645,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 审议《 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79,645,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 审议《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9,645,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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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83,97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 审议《 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79,645,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 审议《 关于2018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9,645,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 审议《 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9,645,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 审议《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9,645,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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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审议《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9,645,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 审议《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379,645,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83,97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1.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9,645,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杜烈康先生、阎孟昆先生、邹峻先生就2017
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三名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已于2018
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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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马
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