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5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8
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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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中期
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7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186,646.3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 元后,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1,156,051,900.95
元,减去上年股东分配0.00 元后,2017年中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213,238,547.27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2017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3,548,909.8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公司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不派发股票股利和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既定利润分配政策条件,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提示:在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剥离子
公司万马高分子TPV材料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若虚、姚伟国、张丹凤回避表决。
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高分子”)为以更专注的精力与资源聚焦核心业务,拟将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低且目前仍处 第2页/共5页
于亏损状态TPV材料业务剥离。2017年8月17日,万马高分子与关联方浙江万马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泰科”)在杭州临安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万马高分子将TPV材料业务(包括机器设备及存货材料)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价值 1,139.54 万元转让给万马泰科。万马泰科成立于2017年4月13日,是万马股份的控股股东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马融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融创投资”)的控股子公司,万马融创投资持有万马泰科 85%股权。故本次资产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详见2017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剥离子公司万马高分子TPV材料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工作分工调整需要,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屠国良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聘任赵宇恺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赵宇恺女士简历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7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5.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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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2017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6.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7年9月5日下午2:30时,在公司注册地浙江省临安经济开
发区南环路8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详见2017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
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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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赵宇恺个人简历
赵宇恺,女,1982年出生,法学硕士。2008年3月至2009年9月任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专职律师;2009年9月至2011年7月任
上海圣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任
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8月至今任万马联合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副总裁助理。
赵宇恺女士于2017年7月12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符合担任董事会秘书资格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宇恺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赵宇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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