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52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19.8 元,共计募集资金 91,08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61.04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86,818.9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7 月 2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91.1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5,927.8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91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5,927.83
项目投入 B1 81,376.4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802.0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B3 3,242.59
项目投入 C1 169.0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5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81,545.42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813.5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3,242.5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4,953.3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953.39
差异 G=E-F 0
[注]经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并经 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现代中药原料 GAP 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3,242.5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7 月 31 日分别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及桂林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经 2009 年 12 月 1 日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募投项目“中药新药舒咽清
喷雾剂产业化项目”、“特色中药眩晕宁产业化项目”由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三金集团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实施,本公司将该两项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12,100.38 万元以增
资形式转入三金集团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连同三金集团
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经2012年5月17日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000.00
期项目”。并于 2012 年 7 月 3 日连同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德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加快公司募集资金投产步伐,实现生产效益,公司整合吸收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三金
集团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经 2013 年 3 月 15 日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
和 2013 年 4 月 12 日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原由三金集团桂林三金生物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新药舒咽清喷雾剂产业化项目”和“特色 中药眩晕宁产业化项目”变更为由本公司实施。三金集团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将
该两项募投项目剩余资金 12,038.92 万元以减资形式转入本公司。本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
日连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
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市高新 2103215129300053957 19,278.57 活期存款
技术开发区支行
交通银行桂林开发区支行 453802000018010020268 4,804,696.71 活期存款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 000521893400010 1,469,383.24 活期存款
里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市临桂 2103218229300016057 22,241,773.84 活期存款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市临桂 2103218229300015953 8,793,440.77 活期存款
支行
交通银行桂林开发区支行 453802000608510000736 0.00 定期存款
合 计 37,328,573.13
2. 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子公司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有 1 个募集资
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和 1 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常德德山 1908070929021803905 10,205,307.05 活期存款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常德德山 1908070914200000440 0.00 定期存款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常德德山 1908070914200002093 2,000,000 通知存款
支行
合 计 12,205,307.05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经 201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增资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用于“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二
期项目”。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增资,并于 2012 年 7 月 5 日办妥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本半年度,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使用该超募资金 0 万元,累计使用 9,487.17 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 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说明
2010 年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对制药行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以下简称 GMP)做了新的规定,并发布了公开征求意见稿。2011 年 2 月 12 日《药品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已正式公布,并于 2011 年 3 月 1 日起实行。2011 年 2
月 12 日新版 GMP 对药品生产的场地、环境、设备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 GMP 作为制药
行业规范性认证的强制性文件,公司在原有募投项目的设计上按照新的 GMP 要求进行重新修改,使之与新 GMP 标准相符合。
在按新版 GMP 标准完成设计后,募投项目于 2011 年 8 月正式进场施工。但受国家新版
GMP 实施的影响,各药企需按新标准改造完成,各药企同时上马改造进行 GMP 改造工程,制药机械企业设备定货压力大,供货时间延长;在土建施工中,公司克服地质情况复杂,溶洞、土洞较多等多种不利因素,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地质情况重新修改设计施工方案,节约了施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