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23-040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965.63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未达到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52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80元,共计募集资金91,08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61.0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6,818.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91.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5,927.8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3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及桂林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经 2009 年 12 月 1 日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募投项目“中药
新药舒咽清喷雾剂产业化项目”、“特色中药眩晕宁产业化项目”由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三金集团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实施,本公司将该两项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12,100.38 万元以增资形式转入三金集团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10年7月28日连同三金集团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经 201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四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
金 10,000.00 万元以增资形式转入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用于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二期项目”。并于 2012 年 7 月 3 日连同三金集团湖南三
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德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加快公司募集资金投产步伐,实现生产效益,公司整合吸收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三金集团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经2013年3月15日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13年4月12日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原由三金集团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新药舒咽清喷雾剂产业化项目”和“特色中药眩晕宁产业化项目”变更为由本公司实施。三金集团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将该两项募投项目剩余资金12,038.92万元以减资形式转入本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8月1日连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定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市高新 2103215129300053957 17,864.57 活期存款
技术开发区支行
交通银行桂林开发区支行 453802000018010020268 4,834,485.02 活期存款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 000521893400010 1,481,686.26 活期存款
新科技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市临桂 2103218229300016057 22,377,778.99 活期存款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市临桂 2103218229300015953 944,517.04 活期存款
支行
交通银行桂林开发区支行 453802000608510000736 0.00 定期存款
合 计 29,656,331.88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专户,不包括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专户。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包括已终止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已使用60,347.55万元,剩余2,965.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注 1]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定可 结余情况
累计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1.特色中药三金片技术 7,980.19 7,980.19 7,854.32 2015 年 1 月 125.87
改造工程
2.西瓜霜润喉片等特色 6,500.07 6,500.07 6,502.72 2015 年 1 月 -2.65
中药含片技术改造工程
3.桂林西瓜霜等特色中 6,580.82 6,580.82 6,496.20 2015 年 1 月 84.62
药散剂技术改造工程
4.脑脉泰等中药胶囊剂 7,800.16 7,800.16 7,714.68 2015 年 1 月 85.48
特色产品产业化
5.西瓜霜中药提取综合 5,650.30 5,650.30 9,066.53 2018 年 12 月 -3,416.23
车间二期技改项目 [注 2]
6.现代中药原料 GAP 基 4,200.31 957.72 957.72 已终止[注 3] 0.00
地建设项目
7.中药新药舒咽清喷雾 5,300.01 5,300.01 4,659.43 2015 年 1 月 640.58
剂产业化项目
8.特色中药眩晕宁产业 6,800.37 6,800.37 6,689.84 2015 年 1 月 110.53
化项目
9.三金现代化仓储及物 7,500.20 7,500.20 7,299.58 2015 年 1 月 200.62
流基地建设项目
10.国家级三金技术中心 5,100.10 5,100.10 3,106.89 2023 年 11 月 1,993.57
扩建项目
合 计 63,412.53 60,169.94 60,347.91 — -177.61
募集资金账户剩余金额(含利息收入净额) 2,965.63 万元
注1: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包括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
注2:经2009年12月1日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包括“西瓜霜中药提取
综合车间二期技改项目”(下称“项目5”)在内的7个募投资金项目地址整体变更至桂林市西
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新购地块进行。因“项目5”的工程场地在原募集资金项目计划中是基
于在桂林西城区人民大道112号公司原有提取车间内扩建,现变更为在秧塘工业园“中药城”
中的提取车间(8号楼)和前处理车间(10号楼)进行,8号楼和10号楼均为新建车间,故“项
目5”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建设内容多于原募集资金计划时建设内容,新增了相关基
建费用成本。截至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5”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计9,066.53
万元,其中该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5,650.30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余投入的募集资金
3,416.23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利息支付,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有
资金进行补充。
注3:“现代中药原料GAP基地建设项目”原承诺投资总额4,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