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9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0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5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2022 年 2 月 10日至 2022 年 8 月 9 日)。因公司实施了 2021 年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中的相关规定,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之日(即 2022 年 4 月 21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5.5 元/股(含)
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5.3 元/股(含)。详情请见2022 年 2 月 11日、2022 年 2 月 12日披
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2)016 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8 号)。
截至 2022 年 8 月 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
容详见《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号)。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号、(2022)034 号、(2022)046 号、(2022)053 号、(2022)056号、
(2022)058 号)和《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号)。
截至 2022 年 8 月 9 日,回购期限届满,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股份
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6日至 2022 年 4 月22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回购
股份 13,90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11.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2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56,330,715.86 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
司股份 15,482,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来源以及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等,符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及《回
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
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
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
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鉴于
二级市场股价持续非理性下跌,为维护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管实
施了增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占公司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姓名 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总股本比例
(股) (万元)
(%)
林敏 董事长 集中竞价 2022.4.18 345,200 352.13 0.02
王震宇 董事兼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22.4.18-2022.4.19 197,900 202.02 0.01
盛永江 董事兼副总经理[注] 集中竞价 2022.4.19 100,000 101.80 0.01
刘风雷 董事兼副总经理[注] 集中竞价 2022.4.20 99,800 100.19 0.01
李夏云 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22.4.19 80,000 81.18 0.01
郑萍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集中竞价 2022.4.18 68,700 70.01 0.00
熊波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集中竞价 2022.4.18-2022.4.20 99,000 100.88 0.01
王保新 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22.4.18 119,000 121.11 0.01
金利剑 副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22.4.27 120,000 103.20 0.01
合计 — — 1,229,600 1,232.52 0.09
[注]:盛永江先生于 2022 年 5 月 25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已申请辞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副总经理FENGLEI LIU(刘风雷)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增持信息刊载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长、
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号)和《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管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号)。
除上述人员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
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确定本
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
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
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证券回购专户,公司将在条件成就后尽快制定激励方案并予
以实施。在回购股份转让前,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3,907,600 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
假设前述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后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
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38,144,087 2.74 13,907,600 52,051,687 3.74
无限售流通股 1,352,488,134 97.26 -13,907,600 1,338,580,534 96.26
总股本 1,390,632,221 100.00 0 1,390,632,221 100.00
七、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规 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3 月
16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187,663,852 股的 25%(即 46,915,963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 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