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39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购买土地基本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4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参与竞拍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二、土地竞买进展情况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参与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挂牌出让竞拍,成功竞得编号为台土告字【2014】017号椒江区农场路东侧JSJ050-0911-1
(工业)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签订了《成交确
认书》。该地块宗地总面积为49,771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为44,465平方米,成交价格为
3,266万元。
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就该地块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签署了合同编号为
3310022014A2100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已取得浙江省台州市东海公证处
(2014)浙台东证字第003078号公证。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出让人: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
受让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北侧,农场路东侧JSJ050-0911-1工业出让地
块。
3、宗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50年,宗地总面积为49,771平方
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44,465平方米。
4、出让价款: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3,266万元。
5、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合同编号为3310022014A2100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