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杨建斌先生主动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8 万股,回购价格 2.475 元/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2018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意见,认为本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8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对本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三)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列入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四)2018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
(五)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18 年 3 月 26 日为
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与该议案有关联的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日,独立董事就本次授予发表独立意见,同
意本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3 月 26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5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1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18 年 3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0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授予日为 2018 年 3 月 26 日,授予价格为每股 2.475 元,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为 99 人,授予数量为 1,070 万股。
(八)2019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刘斌先生、陈建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为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 万股,回购价格 2.475 元/股。
(九)2019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2019 年 4 月 27 日,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截止目前回购注销及注册资本变更正在办理中。
(十一)2019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黄楷先生主动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为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 万股,回购价格 2.475 元/股。
(十二)2019 年 5 月 27 日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6 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9.6 万股上市流通。
(十三)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因张陆军先生、任发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为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8 万股,回购价格 2.475 元/股。
(十四)2019 年 7 月 30 日完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刘斌先生、陈建平先生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十五)2019 年 0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因龚玉先
生主动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0.6 万股,回购价格 2.475 元/股。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回购注销的原因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
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杨建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为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存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无需调整。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7.8 万股,占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总数的 0.7290%,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
430,076,000 股(2019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0,00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430,400,000 股调整为 430,200,000 股,回购注销及工商变更已完成;
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0,00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0,200,000 股调整为 430,190,000 股,截止目前回购注销及注册资本变更正在
办理中;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中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08,00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430,190,000 股调整为430,082,000 股,截止目前回购注销及注册资本变更正在办理中;2019 年 8 月23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 6,00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430,082,000 股调整为 430,076,000 股,截止目前
回购注销及注册资本变更正在办理中)的 0.0181%。
3、回购价格
依据《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
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即 2.475 元/股,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193,050 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3 月 26 日,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 10,700,000 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
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419,700,000 股增加至 430,400,000 股,
2019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0,00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430,400,000 股调整为 430,200,000 股,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 10,00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430,200,000 股调整为 430,190,000 股,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中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 108,00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430,190,000 股调整为 430,082,000 股,
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中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 6,00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430,082,000 股调整为 430,076,000
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78,00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30,076,000 股调整为 429,998,000 股。
回购注销前 本次回购注销数量 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占注册资本比例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