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变更经公司2021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及经公司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分别由原方案“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前述内容修改外,原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及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1、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79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66)。
截至2022年11月7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7,866,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最高成交价为49.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1,229,72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既定方案,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刊登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5)。截至目前,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回购股份。
2、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7)。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0,88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22%,最高成交价为22.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7,501,64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截至目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和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过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除上述变更内容外,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和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2021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的27,866,756股将被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7,866,756元。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尚未实施完毕,截至2024年1月31日已累计回购10,884,500股,最终注销股数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为准。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回购股份注销后,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及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策,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