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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71 深市 东方雨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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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关于在湖北武汉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2

东方雨虹:关于在湖北武汉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4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湖北武汉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

          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为立足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公司与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签订
《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在公司指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20 亿元(人民币,下同)在武汉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高分子防水卷材、水性防水涂料、精品砂、砂加气板材、特种砂浆、屋面瓦系统、高端石膏制品等绿色高端新材料等产品研发生产项目;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方雨虹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和湖北区域销售、结算、会议、培训、研发等功能中心。本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各期计划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 24 个月建成并陆续投产。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东方雨虹”)作为主要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 20亿元在武汉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北武汉投资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湖北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道经济开发区汉施路特一号创业服务中心 1601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防工程设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出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砂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砂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武汉东方雨虹 100%股权,为东方雨虹砂粉

  (二)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

  (1)生产基地项目: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高分子防水卷材、水性防水涂料、精品砂、砂加气板材、特种砂浆、屋面瓦系统、高端石膏制品等绿色高端新材料等产品研发生产项目。生产基地项目各期计划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 24 个月建成并陆续投产。

  (2)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方雨虹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和湖北区域销售、结算、会议、培训、研发等功能中心。

  2、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拟选址于武汉市新洲区,总用地面积约 434 亩。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一期用地约 236 亩,二期预留用地约 198 亩,其中,二期用地预留期限 2 年。

  项目土地计价面积以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最后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涉及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等土地出让具体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3、产业目标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2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13 亿元,投资强度不
少于 300 万元/亩,达产营收不少于 300 万元/亩,税收强度不少于 30 万元/亩。
本项目规划综合容积率 1.2 以上,建成达产后预计平均每年产值约 20 亿元、销
售额 10 亿元,年纳税预计 1.3-1.5 亿元。其中一期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约 10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 7 亿元,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产值约 10 亿元,年税收贡献0.8-1.0 亿元。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20 亿元(人民币,下同)在武汉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推进包括但不限
统、高端石膏制品等绿色高端新材料等产品研发生产项目;湖北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方雨虹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办公和湖北区域销售、结算、会议、培训、研发等功能中心。本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建设,其中生产基地项目各期计划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
24 个月建成并陆续投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刊登于指定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武汉市为湖北省省会,位于中国中部、湖北省东部、长江与汉江交汇处,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区位交通便捷、自然资源丰富、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武汉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武汉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及湖北区域总部项目,旨在充分利用武汉市在自然资源、区位交通、营商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按照协议约定,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公司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积极协助公司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同时,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亦可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外,华中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中地区的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中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按照协议约定,甲方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乙方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尚难以预计;同时,具体支持措施可能因相关政策调整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投资强度、建设规模、建设进度、产值、税收、销售额、容积率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此外,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6、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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