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 2020-063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安永华明审计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认真审核综合考虑,提议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为 298 万元。希格玛所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先沟通,安永华明对此事项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安永华明为公司多年辛勤审计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 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
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 27 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 号文件
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 28 日,经西安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业务资质:1994 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2019 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与普莱国际联盟进行业务合作。
2、人员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吕桦先生。
截至 2019 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业人员 761 人,
其中合伙人 53 人、注册会计师总人数 303 人, 注册会计师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
务。
3、业务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总收入为 40,177.70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 32,670.9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1,892.00 万元;2019 年度
净资产金额为 8,369.34 万元。
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31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
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具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
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IPO 申报审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一锋,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为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现阶段为 5 家科创板企业提供上市辅导,执业经验丰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程红,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 IPO 申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蒙玲,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质量控制复核服务。
5、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一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程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希格玛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希格玛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任希格玛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希格玛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 298 万元人民币。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