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 2020-023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终止公司 2019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述
1.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2.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
理单》(受理序号:190843)。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
理。
3.2019 年 6月 1 日,公司披露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的公告》。公司积极配合并做出回复,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中国证
监会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4. 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时审议通过了其他修订后的相关议案。
5.2019 年 9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次
修订的《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时审议通过了其他第二次修订后的相关议案。
6. 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
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订及数据更新。
7.2020 年 2月 3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相应通过了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2020 年 2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次
修订的《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时审议通过了其他第三次修订后的相关议案。
自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2020 年 1 月下旬以来,公司绝大部分直营、经销店铺
均采取了暂停营业、限制人流等措施,对 2020 年第一季度公司销售收入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尽管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得到有效巩固,但居民的实体门店消费、购物的频率仍受心理因素等方面影响未能恢复到疫情前正常水平。为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公司将加快数字化能力变革、新零售策略升级及供应链模式创新,并进一步推进线下渠道优化及通过物流仓库整合提升商品流通效率。
根据公司 2020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
订稿)》,2019 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用于品牌升级与产品供应链转型项目。基于上述情况,短期内不适宜继续在这一项目上加大投入。
因此,鉴于外部环境、未来发展重心、募集资金用途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调整战略规划,经综合内外部各种因素的考虑和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未来公司将根据新零售业务发展及企业整体升级转型的需求,调整后期融资计划。
三、终止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4 月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定向股票发行相关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继续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再融资功能,加快公司发展,在时机成熟后再次启动相关发行申报工作。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六、监事会意见
经综合内外部各种因素的考虑和审慎分析,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