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20-047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大华作为公司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进行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应的责任、义务,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沟通及时有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鉴证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鉴证的范围和要求与大华协商确定审计业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
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
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
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
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
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
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8 年度年末数:543.72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 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
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钟平修、曹云华
钟平修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曹云华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5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业务信息
2018 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 万元
2018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 万元
2018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 万元
2018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姓名钟平修,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5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王桥,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
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7 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0 年,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曹云华,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5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处分 3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 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3 次 5 次 9 次 2 次
自律处分 无 1 次 2 次 无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钟平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云华于 2019 年12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8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钟平修、曹云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上市公司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鉴证项目,主要问题是未签订业务约定书、未制定鉴证工作计划等。
三、拟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为大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019 年度执业过程中,大华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 2019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鉴证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有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和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大华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审议聘用大华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续聘大华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鉴证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载的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