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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浙富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3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7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10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0 人,公司全部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 年 4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逐项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暨关联交易之事项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环保”)向持股5%以上股东叶标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叶瑜婷女士实际控制的甘肃工企危服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工企”)转让其在与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中铝”)签订的《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项下其拥有的权利义务,由甘肃工企承继履行。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之事项

  同意申能环保对甘肃工企对原合同的承继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维护申能环
保的合法权益,甘肃工企的独资法人股东浙江工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对申能环保为甘肃工企向山西中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4)。

    三、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拟将 2021 年回购计划中已回购的 24,920,263 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
司的总股本将由 5,244,191,665 股减少为 5,219,271,402 股,注册资本将由 5,244,191,665
元减少为 5,219,271,402 元。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四、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及《<公司章程>修订案》。
    五、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金烨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意聘任彭程远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六、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 号浙富控股大厦 3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7)。

    七、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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