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总裁潘承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潘承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独立董事对总裁辞职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承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的事项。潘承东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对潘承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劼先生为公司总裁,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裁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李劼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劼先生,198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总裁。历任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亚洲清洁能源集团总经理、香港浙富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印尼巴丹图鲁水电公司董事长、PT.Mabar Elektrindo 电力公司董事总经理等。
截至目前,李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