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2022 年 9 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在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业务运营需要,对《公司章程》进
行了全面的梳理及修订。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公司章程》修订前后条款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 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对外承包 准):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对外承包工工程;水轮机及辅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 程;水轮机及辅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组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机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海洋能发电机组 电机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海洋能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海洋能发电 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海洋能发电机组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机组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 护(不含特种设备);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结构销售; 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技术服 金属结构制造;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泵及 转让、技术推广;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 真空设备制造;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
发;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发;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土壤污染治理与 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 修复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有色金属合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铸造; 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铸造;固体废物治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 固体废物治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
主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 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出口;技术进出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特种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 动)。
核安全设备安装;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 许可项目: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特种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全设备安装;危险废物经营;建设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