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基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公司对大华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
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中兴华是专业审计机构,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上市公
司审计资格。
2、人员信息
截止 2021 年度末,中兴华拥有合伙人 146 名、注册会计师人数 793 名、从业人
员总数 2000 多名。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先生。中兴华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49 名。
3、业务规模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67,856.2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28,069.83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2.85 亿元。2021 年度中兴华共为 95 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 3.77 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61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 家)、 批发和零售业(5 家)、房地产业(5 家)、建筑业(2 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 家)。
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中兴华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3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50 亿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2011-2013 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
等提起诉讼。 2021 年 6 月 28 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 1003
民初 969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
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 。2022 年 3 月 15 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
上诉,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中兴华所从业
人员 19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雪先生,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女士,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8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震先生,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中兴华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大华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基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大华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公司对大华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
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经对拟聘的中兴华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独立董事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具有相关审计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中兴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资料;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