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8 万元(含税,不含两年一次的内部控制鉴证费用)。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与立信进行了沟通,征得了其理解,立信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公司对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0 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董事会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
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
《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
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自 1992 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699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丛存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8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徐士宝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2005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大华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医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姓名从存,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8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2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唐卫强,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3 年开始负责质量复核工作,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质量复核工作。2012 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专业技术标准工作,2020 年开始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5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徐士宝,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5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
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处分 3 次。具
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 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 次 5 次 9 次 4 次
自律处分 无 1 次 2 次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8万元(含税,不含两年一次的内部控制鉴证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0 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资料;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