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3-060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11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 7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7 月 11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倪国涛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0)。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97,614,9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15,597,333 股1的 41.5897%。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674,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15,597,333 股的 0.094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96,940,2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15,597,333股的 41.4954%。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9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816,2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15,597,333 股的 0.1141%。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96,843,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409%;反对票 7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59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5.5134%;反对票 7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486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1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等权利,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
2023 年 7月 5 日,公司总股本数为 719,989,78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4,392,450 股,
则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数总数为 715,597,333 股。
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96,843,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409%;反对票 7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59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5.5134%;反对票 7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486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领航员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96,843,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409%;反对票 7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59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5.5134%;反对票 7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486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96,843,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409%;反对票 7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59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5.5134%;反对票 7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486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96,843,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409%;反对票 7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59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5.5134%;反对票 7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486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96,843,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7409%;反对票 7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591%;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5.5134%;反对票 7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486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97,439,2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99.9410%;反对票 17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59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其中,同意 64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4734%;反
对 17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5266%;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8、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倪国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50,519,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50.603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61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9553%。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选举陈船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50,499,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50.600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59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7947%。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3)选举郭建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50,499,3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50.600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59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7947%。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4)选举沈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24,324,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42.662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595,5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3.9572%。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9、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张会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