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1-038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 10:00 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
北楼七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以书面
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倪国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领航
员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拟提名王妍女士、赵国南女士、杨秀芬女士为公司“领航员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上述人员的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领航员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会议审议。
王妍女士、赵国南女士、杨秀芬女士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
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倪国涛先生、郭建生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领
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4 月 26 日为激励计划相关权益的授予日,向 41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97.78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2.13 元/股,向 18 名激励
对象授予 767.46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2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管理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
1、王妍,女,中国国籍,1979 年 8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王妍女士不存在
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妍女士持有公司“领航员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2、赵国南,女,中国国籍,1984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赵国南女士不存
在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国南女士持有公司“领航员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杨秀芬,女,中国国籍,1992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杨秀芬女士不
存在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