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1-18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设备购买合同主体即全资子公司购买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0 年 4 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大东南万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万象”)
在诸暨为购买两条 5.8 米幅宽、年产 4,500 吨收卷膜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生产线设备与德国布
鲁克纳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德国布鲁克纳”)签订两个供货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
NGWST2010-001、NGWST2010-002),合同总金额共计 1,416 万欧元,上述两个供货合同均以
宁波万象支付合同约定价款 10%预付款为生效条件。(详见公司 2010 年 7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 2010-39 号公告)。
本公司因发展战略发生变化,超薄电容膜为本公司未来业务的重点发展方向,公司因此设
立了全资子公司宁波绿海作为 2011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年产 8,000 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
的实施主体,并将上述设备纳入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范围,以加快推动项目的实施。经公司控股
子公司宁波万象与德国布鲁克纳公司协商一致,将上述合同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宁波绿海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绿海”)。 2011 年 4 月 8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宁波万象与德国布鲁克纳在诸暨市签订协议(编号为:
NGWST2010-001 和 NGWST2010-002 第 1 号变更协议),约定:(1)原宁波万象与德国布鲁克
纳签订的两个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NGWST2010-001、NGWST2010-002)实施主
体由宁波万象变更为宁波绿海;(2)原合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3)上述已签订的供货合同(合
同编号分别为:NGWST2010-001、NGWST2010-002)自宁波绿海就购买上述薄膜生产线设备
(均为本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年产 8,000 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计划配备的设
备)与德国布鲁克纳签订新的供货合同之日起失效。
二、合同主要内容
2011 年 4 月 8 日 , 宁 波 万 象 拟 与 德 国 布 鲁 克 纳 在 诸 暨 市 签 订 协 议 ,( 编 号 为 :
NGWST2010-001 和 NGWST2010-002 第 1 号变更协议),约定原宁波万象与德国布鲁克纳签订
的两个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NGWST2010-001、NGWST2010-002)实施主体由宁
波万象变更为宁波绿海,合同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已签订的供货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
NGWST2010-001、NGWST2010-002)自宁波绿海就购买上述薄膜生产线设备(均为本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年产 8,000 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计划配备的设备)与德国布鲁克纳
签订新的供货合同之日起失效。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德国布鲁克纳机械股份公司,注册地址:德国 西格斯多夫 科林斯贝格街5
—7 号;注册资本:1,540 万欧元;法定代表人:威伦浩法;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拉伸薄膜生
产设备的制造、销售与相关服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结合对方当事人信用状况及本公司与对方当事人的历次合作,
就对方当事人向本公司提供货物的能力进行了合理判断,认为对方当事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履行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BOPP电容薄膜的生产能力,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宁波绿海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更有利于顺利
推进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效益将全部归属于上市公司,有利于为投资者创造更好
的回报。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均以欧元结算,人民币对欧元的汇率变动将对本公司的实际支付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4 月 12 日
备查文件
1.《供货合同》文本(合同编号分别为:NGWST2010-001、NGWST2010-002)
2.《变更协议》文本(编号为:NGWST2010-001和NGWST2010-002第1号变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