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 升达 公告编号:2024-04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38 号)《关于核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通过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9,008,267 股,每股发行价为 6.99 元/股,募集资金合计761,967,786.33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6,636,353.2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745,331,433.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到位,并经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16)2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4 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募集资金使用 利息收入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额
10,016.46 - 10.19 10,026.6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 年 6 月 3 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本公司、方正承销保荐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彭山县年产 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主管部门下发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均得到严格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广发银行成都东大街支行 147006513010000028 10,026.65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因公司涉及诉讼等相关问题,募集资金账户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533.1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66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31.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91%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额 总额(1) 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分变更) (2) 态日期
(2)/(1)
承诺投资项目
彭山县年产 40 万吨
是,已终止 77,997.81 77,997.81 0.00 2,031.32 2.60% 否 否 否 是
清洁能源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7,997.81 77,997.81 0.00 2,031.32 2.60% 否 否 否 是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7,997.81 77,997.81 0.00 2,031.32 2.6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建设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根据公司战略调整及市场变化,募投项目已终止,项目土地已被政府主管部门按协议收回,土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处置价款及收回的履约保证金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继续按照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16)219 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
《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 56,913,162.70 元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广发银行成都东大街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