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 升达 公告编号:2023-070
四 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升达林业”)近日陆续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送达的 96 份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张海龙、徐志峰等 96 名投资者以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上述案件均由成都中院受理。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均未开庭审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披露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累计共 374 起,涉及
诉讼请求金额总计 11,213.26 万元,具体主要进展情况请查看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新增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公告》、《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2023-049)。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张海龙、徐志峰等共计 96 名投资者
被告:升达林业
2、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 96 位投资者损失共计 1,652.96 万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由公司承担。
3、案件概述
被告升达林业系发行 A 股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02259。2019 年 5 月 22
日,升达林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行为。据此,此次新增的 96 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向成都中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新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