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 升达 公告编号:2021-00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升达林业”)于在2020年5月6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新增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披露了87起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此后,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送达的3份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应诉通知书》(【2020川01民初3033、6255、5081号】)及民事起诉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新收到凤时宏等 5 起涉及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事由的起诉,涉案金
额合计 6,126,722.88 元。截止目前,共收到 92 起涉及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的案件通知书,涉案金额共 20,925,543.11 元。以上 92 起案件均由成都中院受理。
目前,公司涉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正在审理阶段。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关于李力等92人诉升达林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目前尚未审理裁决,因而无法准确判断是否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应诉通知书》(【2020川01民初3033号、5081号、6255号】)
2、《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