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19-00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减持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向中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44),其中持有本公司股份6,191,1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2%)的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向中华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47,7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1%),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向中华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情况说明》。根据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19年1月21日向中华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547,7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1%),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股份 减持股 减持股份
股东 职务 减持股份 减持 占计划减 原持股数 份占原 占公司总
姓名 数量(股) 均价 持股份比 量(股) 持股比 股本比例
例 例
向中华 副总经理 1,547,789 2.296元/ 100.00% 6,191,157 25.00% 0.82%
股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向中华先生本人在关于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向中华先生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中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向中华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向中华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