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8-01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升达林业;证券代码:002259)自2018年1月2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及《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停牌期间经公司及相关各方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升达林业;证券代码:002259)自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前期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停牌时间计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于2018年2月22日前披
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
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2月22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尽快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鉴于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