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1-011
债权代码:128046 债权简称:利尔转债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年产 1000 吨氟环唑原药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0,972.31 万元和利息收入(以实施补流时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利尔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 2018 年 8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尔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21 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2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734,786,535.42 元,其中:直接投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42,635,057.46 元 , 置 换 先 期 自 筹 资 金 投 入
692,151,477.96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113,347,820.45 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募集资金余额(不
诺投资总额 额 含利息收入)
年产10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 39,500 39,500 100.00% 0
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年产 1000 吨氟环唑原药生产 19,700 7,978.65 40.50% 11,721.35
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年产 1000 吨丙炔氟草胺原药 26,000 26,000 100.00% 0
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发行费用 — 749.04 - -749.04
合计 85,200 74,227.69 - 10,972.31
公司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1000 吨氟环唑原药生产
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氟环唑项目”),募集资金余额10,972.31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重为 12.88%。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利息净额累计为 362.47 万元。故,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11,334.78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必要性
1、自 2019 年起,鉴于市场状况,公司全力推进年产 15,000 吨
甲基二氯化膦项目建设,故对公司总体建设项目计划进行了调整,年产 1,000 吨氟环唑原药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方案也相应调整。
2、2020 年,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公司整体项目进度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加之自 2020 年起,草铵膦市场持续向好,在广安基地土地、公用配套等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更是集中力量向草铵膦项目倾斜,故而氟环唑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放缓。
3、氟环唑产品的市场价格在公司可转债发行之后发生了较大变
化(2018 年 10 月约 68 万/吨,在 2019 年最高达到约 85 万/吨,近
期下跌至约 46 万/吨),而且公司绵阳基地的氟环唑项目通过技改后产能已能满足目前市场的需求,故而氟环唑项目投资建设的紧迫性较之初有所降低。
虽然本次对氟环唑项目募集资金进行变更,并不意味着公司后续不再实施该项目,公司将根据整体布局及安排,后续将视情况择机再行实施氟环唑项目,并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4、截至 202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达 44.36%,而新冠疫情造
成的经济下行压力,对公司的流动性构成一定影响,加之氟环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长期未使用,存在资金闲置。因此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应符合以下要求:(1)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3)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公司变更氟环唑项目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述条件(1)及条件(2),待履行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等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可以实施,是可行的。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市场情况、业务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审慎研究做出的合理调整。公司将氟环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虽然氟环唑项目已投入 7,978.65 万元,但该部分投入是用于了相关公用工程建设,已经在草铵膦、丙炔氟草胺项目中发挥了作用,因此本次变更基本不会造成资产闲置或报废。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具体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
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利尔化学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利尔化学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