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0-039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10 月 23 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
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英遂主持,经过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的
巨潮资讯网,《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颜宣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为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刊登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的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的主
要条款附后,修订后的全文刊登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的巨潮资讯网。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的主
要条款附后,修订后的全文刊登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4 日
附件 1-新聘高管简历:
颜宣先生:中国国籍,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税
务师。现任公司财务共享中心主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比德生化、启明星氯碱、赛科化工、荆州三才堂财务总监等职务。曾任公司财务部会计、部长助理,财务共享中心财务管理部部长、副主任等职务,曾在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久远集团财务管理部任职。
颜宣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现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工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4800 股,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的主要条文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
\ 对外投资活动,但公司持股比例虽在 50%以下
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额度达到了该控股
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该对外投资活
动也应适用本制度。(新增)
原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型: 1.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经营项目;
1.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 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向现有子公司增资;
3.通过购买股权(或股份)的方式控股、参 4.通过购买股权(或股份)的方式控股、参
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 5.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
营。 营。
原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对 第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
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 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
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
做出决策。
第七条 对于单次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原第六条 对于单次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或两年内累计投资金额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或投资累计金额超过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的对外 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交公司股东大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交公司股东大会批 会批准;对于单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准;其余对外投资由董事会负责审批。 2000 万元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后,由董事长批准;其余对外投资由董事会
负责审批。
第七条 公司子公司有权决定单次投资金额 第八条 公司子公司有权决定单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且同一项目累计投资 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且同一项目累计投金额一年内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对外投 资金额一年内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对资事项,除此权限之外的投资事项的均应通 外投资事项,除此权限之外的投资事项的均过公司审批。如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且 应通过公司审批。如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权限超过自身决策范围,应先将方案及相关 且权限超过自身决策范围,应先将方案及相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 关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
后方可由子公司履行程序并实施。 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履行程序并实施。
第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
\ 者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以协议约定的公司认
购的出资额为标准适用有关审批权限的规
定。(新增)
原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资金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共享中心负责对外投资和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由 的资金和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预算、筹措、核算、划 后,由公司财务共享中心负责资金预算、筹拨及清算,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 措、核算、划拨及清算,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 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手续。 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手
续。
第十九条 项目审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办
原第十七条 项目审批。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在 公会、董事会负责对在其决策权限范围内的其决策权限范围内的项目进行审批;需要由 项目进行审批;需要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在董事会审议通 项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
原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 第二十六条 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应对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 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 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
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原第二十七条 公司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 第二十九条 公司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并按照公司编制合 共享中心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并按照公司编并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 制合并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
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 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
附件 3-《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修订的主要条文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规范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会计管理活动, 下简称“公司”)财务会计活动,根据相关法律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防范财务与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
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控股 2/3
开展财务会计管理活动,应遵守本制度。 以上的子公司,其他纳入合并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应依据本制度,结合行业特 原则上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同时可结合企业具点与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财务会计管理 体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的财务会计管理制
制度。 度或实施细则。各级子公司实际执行与本制度存
在差异的,应报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备案。
第三条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