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1X HoldingAS 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2024 年 2 月,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
及战略发展的需要,通过全资孙公司香港兆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兆新”)与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坚科技”)海外全资子公司
TOPSUN USA INC.(以下简称“中坚美国”)共同投资设立了 Series XIII- AV
MasterLLC(以下简称“SPV 公司”),用于投资海外人工智能机器人 1XHoldingAS 公司,其中香港兆新持股占比 49%,中坚美国持股占比 51%。随后,SPV 公司与 1XHoldingAS 公司原股东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各方约定股权交易价
格为 5,999,760.00 美元,其中香港兆新通过 SPV 公司间接出资 2,939,882.40 美
元,中坚美国通过 SPV 公司间接出资 3,059,877.60 美元,相关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并完成股权交割。
此外,公司与中坚科技拟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上海智氪机器人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上海智氪”)作为海外智能机器人产品在中国大陆的经销商,代理该等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等业务以及为海外智能机器人产品提供零部件的集中采购和供应链服务。上海智氪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其中中坚科技出资人民币 3,600 万元,持股 60%,公司出
资人民币 2,400 万元,持股 40%。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对 1X Holding AS 拟
议投资的条款清单>暨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于 2024 年 04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对 1X Holding AS 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2)。
二、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对 1XHoldingAS 公司的投资是拓展新业务的尝试,但由于本次海外投资的相关备案审批手续繁琐且耗时较长,本次布局的 1X 人工智能机器人自投资以来,相关业务未能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发展形成较好的协同效应。
同时,公司对 1XHoldingAS 公司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因公司财务性投资占比较高,不利于公司后续融资及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经公司管理层充分研判,决定坚决压降财务性投资占比,保障后续股权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
考虑到当下经济环境,为压降公司财务性投资占比,降低风险,确保现金流稳定,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改善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公司发展质量,公司决定剥离非主营业务的人工智能机器人板块,出售香港兆新所持 SPV 公司
49%的股权,及时回收投资款。同时,公司与中坚科技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签署
了《上海智氪机器人有限公司合资协议之解除协议》,取消拟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上海智氪。公司聚焦发展壮大现有主营业务,为公司和全体股东提供更好的利润和回报。
本次出售香港兆新所持 SPV 公司 49%的股权,交易对手方为 RPowerCapital
Management(Cayman)Limited,交易对价为 3,161,977.70 美元。交易双方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签署了《SPV 成员权益购买协议》及一系列相关转让文件。
转让前 转让后
股东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中坚美国 3,059,877.60美元 51% 3,059,877.60美元 51%
香港兆新 2,939,882.40美元 49% -- --
RPower Capital
Management -- -- 2,939,882.40美元 49%
(Cayman) Limited
合计 5,999,760.00美元 100% 5,999,760.00美元 100%
RPower Capital Management (Cayman) Limited 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
的公司,注册登记证号为 OG-279377;地址为 OneNexusWay,CamanaBay,GrandCaymanKY1-9005,CaymanIslands。公司与 RPowerCapitalManagement(Cayman)Limited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出售香港兆新所持 SPV 公司 49%的股权,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4 年度净
利润约人民币 160.1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 1.89%。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
2、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系基于当下资本市场对于聚焦主营的客观要求,以及受公司自身技术实力、行业经验等各种因素影响,综合业务领域布局及面临的挑战所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出售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性投资占比,避免继续影响公司后续股权融资计划;有利于公司在未来拓展更多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和提升公司经营状况。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重大变化,最终导致本协议不能实际履行。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SPV 成员权益购买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