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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6 深市 兆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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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兆新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9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 9:30 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 5
层 509-510 单元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否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受聘之日起计算,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1 年 10 月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否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期审计费用为 95 万元。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否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内控制
度的议案》。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对公司治理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原有制度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前述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基于此,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及《子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财
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2021 年 10 月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2021
年 10 月修订)及《子公司管理办法》(2021 年 10 月修订)。

  5、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否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14:30 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
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 5 层 509-510 单元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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