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8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变更交易对手方并调整交易方案的议案》。天津泽裕收购公司全资孙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场圣坤仁合”)、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海鹰”)、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协通”)100%股权,交易成交金额合计人民币 74,00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4.26%。其中,围场圣坤仁合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44,500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 13,000 万元,应付股东款 31,500 万元),永新海鹰成交金额为人民
币 12,000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 5,000 万元,应付股东款 7,000 万元),河南协通
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7,500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 138,921,012.25 元,应付股东款
36,078,987.75 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出售部分孙
公司股权变更交易对手方并调整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遂平法院”)
(2021)豫 1728 民初 2112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因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力特”)与河南协通合同纠纷一案,遂平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河南协通位于遂平县嵖岈山凤凰镇 20MW 发电站及 10MW 发电站的所有设施予以查封、冻结;查封、冻结期间不得转让、买卖或抵押。具体如下:
一、本次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冻结的基本情况
冻结公司名称 执行法院 执行裁定书文号 冻结内容 冻结申请人
河南协通位于遂
平县嵖岈山镇凤
凰山 20MW 发电
河南协通新能源开 河 南 省 遂 平 (2021)豫 1728 站及 10MW 发电 深 圳 市 华 力
发有限公司 县人民法院 民初 2112 号之一 站的所有设施予 特 电 气 有 限
以查封、冻结; 公司
查封、冻结期间
不得转让、买卖
或抵押。
2、本次冻结的原因
河南协通与深圳华力特于 2016 年 7 月签订了一份电站项目运维合同,委托
其对电站进行运行和维护生产管理,合同履约过程中双方产生纠纷,涉案金额为
961.21 万元。深圳华力特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向遂平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
河南协通位于遂平县嵖岈山镇凤凰山 20MW 发电站及 10MW 发电站的所有设施进行查封、冻结。
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遂平法院(2021)豫 1728 民初 2112 号之一《民
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河南协通位于遂平县嵖岈山镇凤凰山 20MW 发电站及 10MW 发
电站的所有设施予以查封、冻结;查封、冻结期间不得转让、买卖或抵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披露日,永新海鹰已完成工商变更过户,围场圣坤仁合、河南协通尚未过户。
2、由于上述司法裁定导致河南协通资产被查封、冻结,无法满足前述股权交割的先决条件,为使交易顺利进行,公司将尽快与深圳华力特就纠纷问题达成一致,解除上述冻结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遂平法院(2021)豫 1728 民初 2112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