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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6 深市 兆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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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兆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6

*ST兆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 兆新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新股份”)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加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事项段的审计报告。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勤万信从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已连续多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兴华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勤万信进行了友好沟通,中勤万信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院 3 号楼 2048-62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45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92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23 人

  2019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148,340.71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22,444.57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1,258.80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8 家

  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7,651.80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310.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因涉及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高玉良、高源等 9 人对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理据不足,应予驳回。2019 年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兴华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2011-2013 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
所等提起诉讼,中兴华所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收到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
诉通知书【(2018)苏 10 民初 125 号】。2019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扬州市邗江区人
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苏 1003 民初 9692 号,传唤 2020 年 2 月 20 日开庭,
因疫情原因,电话通知开庭取消,案件尚未审理。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7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 14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辉,注册会计师,自 201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3 年,先后为鼎龙文化(002502)、融捷股份(002192)等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涂勇军,注册会计师,自 2013 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3 年,先后为勤上股份(002638),西陇科学(002584)等公司提供专项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书伟,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5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
                                                                    情况

  1      黄辉          无              无            无            无

  2    涂勇军        无              无            无            无

  3    田书伟        无              无            无            无

    3、独立性

  中兴华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系按照中兴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67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13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中勤万信从2017年度至2019年度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勤万信出具了保留意见加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0】第 1190 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勤万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聘请中兴华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勤万信进行了友好沟通,中勤万信已知悉本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勤万信进行了事前沟通,公司对中勤万信多年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已允许中兴华所与中勤万信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核查了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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