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ST 兆新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新股份”)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 15:30 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 5 层 509-510 单元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以紧急会议方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
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继中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黄炳涛先生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次公司相关制度修订后,公司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及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目前尚有一个非独立董事及一个职工代表董事席位空缺,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深圳市汇通正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增补黄炳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次增补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炳涛,男,汉族,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黄炳涛先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及新加坡材料研究学院,曾任泛华建设集团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厦建设集团深圳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昶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并兼任深圳市河北商会常务副会长。
黄炳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炳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1)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3)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4)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