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新股份,证券代码:002256)自2018年3月2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16日和2018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7日和2018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2个月期满后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年5月9日和2018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5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停牌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自停牌首日起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并于2018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此事项尚须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兆新股份,证券代码:002256)自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
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