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证券代码:002256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 别 提 示
1、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精化”、“本公司”或
“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彩虹
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
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公司承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未参
与本激励计划。
5、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其股票来
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420万
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
额31,320万股的1.34%。其中首次授予权益378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90%,
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31,320万股的1.21%,预留42万份,占本计划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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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权益总数的1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3%,本激励计划所涉预留权
益均为股票期权。具体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8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
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31,320万
股的0.89%,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66.67%。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
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其中首次授予238万
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56.67%,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6%;预
留42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1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3%。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4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31,320万股的0.45%,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
33.33%。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00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为4.32元。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
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7、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
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8、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四年,自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
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9、本计划中预留权益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公司在指定网站对
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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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国证监会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并在完成其他法定程序后进行授予。
10、本计划授予的权益中,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相同,
且个人业绩考核要求也相同。
1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权/授予日起48个月。本
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授权/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
行权/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
期行权/解锁。
12、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提供
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3、公司承诺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公司不进行增发新股、
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14、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
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