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2023-092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2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集团”)发来的《关于做好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属企业优化整合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国丰集团拟将其全资子公司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投资”)持有的公司 13,247,237 股 A 股股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3%),无偿划转至国丰集团全资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诚丰”)。
一、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主要内容
划转双方已签署《无偿划转协议》。根据该协议,国盛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 A 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国泰诚丰。本次无偿划转前,国盛投资持有公司13,247,237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53%。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无偿划转已取得国丰集团的审核批准。本次股份划转后,国盛投资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被划转股份全部由国泰诚丰持有,划入方无需向划出方支付对价。
本次股权划转的双方同属于国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不涉及二级市场减持。上述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总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国丰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仍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可免于发出要约收购。
临时公告:2023-092
二、无偿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1、划出方
企业名称: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667403475
注册资本:8,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顾丽萍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观海大厦 B 座 13 楼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项目策划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有色金属及有色金属矿产品、白银(现货)、铜、钢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池材料、各种合金材料、金属表面处理材料、金属复合材料、纳米材料、高分子材料、纸制品、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设备及零部件的销售、维修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及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 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国丰集团持有其 100%股份
2、划入方
企业名称: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3NYAQ95K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 69 号创业大厦西塔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投资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收购、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不含批量金融资产)。
临时公告:2023-092
股权结构:国丰集团持有其 100%股份
三、承诺履行说明
经国盛投资与国泰诚丰一致同意,双方签署了《转让双方承诺与履行情况说明》,国泰诚丰将承继国盛投资已做出且尚未履行完毕的关于公司股份的锁定承诺。
四、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事项
1、上述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
2、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二级市场减持。
3、无偿划转双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