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4-028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
川大智胜, 证券代码:002253)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11 月 8 日和
11 月 11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等方式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经核查,根据《关于做好中央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财【2018】11 号)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
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等有关规定,2020 年 12 月,公司第二大股
东四川大学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5,724,8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97%。2021 年 6 月 25 日,四
川大学公开征集期限届满,四川大学未征集到合适受让方,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终止。四川大学持有的公司 15,724,800 股股份存在后续转让的可能性,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