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1-002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购买飞行模拟机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年来,中国民用航空业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飞机机队、空勤人员数量
不断增长,由此催生出巨大的培训需求,其市场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为充分利用在空中交通管理领域业已形成的品牌、技术和管理优势,公司决
定抓住国内航空培训市场大发展的机遇,整合资源进入飞行培训领域,以拓展经
营业务增强综合竞争实力。
在此背景下,经与飞安国际(FlightSafety International,Inc.,以下简
称“出售方”)达成一致,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8 日与其签署关于购买一台全新 D
级 A320 飞行模拟机的《合同》,相关事宜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双方签署且出售方收到 10%的首付款。
2、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合同模拟机交付时间将满足 2012 年 1 月 23 日投入飞行训练的要求(质保
期为两年)。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合同采用美元结算,如出现争议采用新加坡法律在新加坡法院裁决,因此
存在汇率风险和适用法律风险。
4、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的说明
由于合同实施周期的原因,本合同不会对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出售方隶属于伯克希尔哈撒韦(Berkshire Hathaway,Inc.),是全球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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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专业航空培训公司,同时也向商业组织、政府机构和军队供应飞行模拟器,
法定代表人为 B N Whitman,注册资本 1 美元,注册地为美国纽约,主要营业地
址位于 Marine Terminal One,LaGuardia Airport,New York City, New York,
United States,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出售方与本公司没有发生购销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出售方在美国、加拿大、欧洲、南非及亚洲等国家和地区的飞行培训
中心和培训场所运营着全球最大的全动飞行模拟器机队,公司认为其具备严格履
行本合同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本合同的总价为 12,332,265.00 美元(壹仟贰佰叁拾叁万贰
千贰佰陆拾伍美元),具体内容包括 A320 全动 D 级(最高等级标准)模拟机及
配套课件和必要的零备件工具。
2、结算方式:公司所有付款将按本合同指定账户/账号支付给出售方。
3、协议签署时间:2011 年 2 月 8 日。
4、协议生效条件:双方签署且出售方收到 10%的首付款。
5、协议生效时间:双方签署且出售方收到 10%的首付款之日。
4、履行期限:本合同模拟机交付时间将满足 2012 年 1 月 23 日投入飞行训
练的要求(质保期为两年)。
5、违约责任:出售方开出发票之日起超过 31 天未付款,将按发票金额支付
1.5%/月违约金。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成为我国空中和地面交通领域内最优秀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软件
和重大装备供应商”是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为实现这一发展战略,公司在空中交通管理领域逐步组建起国内规模最大、
结构优良、接受过世界一流空管软件研发技能专门训练的科研团队,产品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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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管自动化系统和仿真模拟训练系统等系列的重大技术装备,并逐步取代同类进
口设备,在我国军民航空管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随着近几年国内航空业的发展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国内各大航空
公司进口空客和波音飞机数量激增,导致飞行员的培养远远滞后于飞机的引进;
同时飞行流量高速增长对飞行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低空空域开放后,我国
更将迎来通用航空的高速发展。有鉴于此,国内对培训飞行员的主要手段——高
等级飞行模拟机的需求量将大大增加。
通过实施本合同,公司将进入这一前景广阔的市场,并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实施本合同的基础上,公司还将充分利用在仿真模拟技术方面的优势,研发 D
级飞行模拟机视景系统、机场数据库及课件,为我国民航事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
作出贡献。
综上所述,实施本合同,将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但由于合同实施周期的原因,本合同不会对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2、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出售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出售方没有发生购销
业务,因此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主要业务也不会
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出售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合同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合同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购买飞行模拟机的目的,主要是为充分利用在空中交通管理领域
业已形成的技术、管理、人力资源储备等基础资源进入飞行培训领域,从而拓展
经营业务、增强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由于飞行培训在行业、技术等方面均与空中交通管理有很强的关联性,
因此公司进入该领域属相关多元化,预期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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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
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关于购买飞行模拟机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由于涉及金额较大,《关于购买飞行模拟机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决定。”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的全文登载于 2010 年 2 月 11 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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