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1-066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于近日收到了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总 局 安 徽 省 税 务 局 联 合 颁 发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GR202134000550),同路生物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日期为 2021 年9 月 18 日,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本次同路生物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即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 2021 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