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05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0 月 26 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
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步步高股份”)的重整申请。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湘
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 03破 16-1号《决定书》,湘潭中院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及《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及准许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进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一)重整投资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2024 年 4 月 25 日,步步高股份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具
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协议签署后,重整投资人已全部依约缴纳完毕履约保证金,并将在湘潭中院裁定批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投资款。产业投资人还将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与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恢复并全面提升步步高股份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筹备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
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4年 5月 24
日上午 9:00 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步步高股
份出资人组会议将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4:30 召开,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正积极协助管理人筹备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并持续与债权人沟通,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现就公司存在的有关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1、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重整投资人单方终止本次投资、未及时足额付款等导致《重整投资协议》违约的风险,亦有可能发生因触发协议约定情形而导致《重整投资协议》被解除的风险。
2、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会议表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4、法院已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七项的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5、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3 年年度报
告》及相关公告。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6、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 券日 报》及 巨潮资 讯 网 ( 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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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