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36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7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4月25日。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
称“本计划”) 已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本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联化科技A股普通股。
2、本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总量为 2,579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00,112,056股的2.87%。公司全部
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本计划下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7.98元。
4、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总人数为361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5、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的48个月与实施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完毕或回购注销完毕之较早者。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锁定期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锁日。在解锁日后,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即各个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可分别解锁(或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其获授总数40%、30%、30%的限制性股票。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时间安排 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由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一次解 40%
锁条件的,为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由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二次解 30%
锁条件的,为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由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三次解 30%
锁条件的,为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
6、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条件
本计划在2017-2019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
并解锁,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解锁的必要条件。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工业业务收入为基数,2017年工业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1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工业业务收入为基数,2018年工业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工业业务收入为基数,2019年工业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50%
本计划计算业绩指标所用的工业业务收入为合并报表口径主营业务分行业之工业业务收入为计算依据。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3月30日,公司监事会出具《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已经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及各子公司公告栏等方式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5日。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对于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异议。
4、2017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5、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只有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激励对象方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
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
易日。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授予日为交易日,且不为上述不符合规定的区间日。本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权条件的361名激励对象授予2,579万股限制性
股票。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激励对象中的董事彭寅生、董事GeorgeLanePoe、高级副总
裁AndreasPaulFranz Winterfeldt及其他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76名调整为361名,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800万股调整为2,579万股。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17年4月调整后)》。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4月25日
4、授予价格:每股7.98元。
5、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36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79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7%。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情况如下:
拟授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的比例
(万股)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