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7-043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安吉锦秀旅游发展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锦秀”)支付现金不超过30,000万元购买其持有的安吉梅子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梅子湾”)2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安吉锦秀签署相关协议,向安吉锦秀支付现金人民币不超过 30,000
万元购买其持有的安吉梅子湾 2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安吉锦秀旅游发展咨询有限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注册地址:递铺镇昌硕东路(丽景湾小区)
3、法定代表人:谢丽君
4、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6772428107
6、经营范围:旅游咨询、服务。(说明: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经营)
7、主要股东:谢丽君、刘初霜
安吉锦秀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1、名称:安吉梅子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1,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06年9月25日
4、所在地:湖州市安吉县杭垓镇杭垓村
5、经营范围:旅游咨询;安吉县孝丰镇赋石水库梅子湾区块的普通酒店建设、经营与管理及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销售。
6、权属:安吉梅子湾20%股权为安吉锦秀持有,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7、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7年1-3月
资产总额 614,857,927.82 618,524,471.58
净资产 286,606,721.22 291,461,953.75
负债总额 328,251,206.60 327,062,517.83
应收账款 263,676.28 576,365.46
营业收入 15,887,393.67 3,512,815.8
营业利润 -8,579,057.48 -6,465,607.06
净利润 -9,229,057.48 -6,465,607.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12,611.86 -8,325,602.6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65,800,000 65,800,000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标的公司生态旅游项目2016年7月开始试营业,2016年度财务数据为半年度数据。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安吉梅子湾股东分别为马氏房地产有限公司、安吉锦秀旅游发展咨询有限公司。马氏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80%,安吉锦秀持股20%。马氏房地产有限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
(三)本次交易定价原则
根据安吉梅子湾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2020年业绩承诺(3,000万元、7,000万元、12,000万元、16,000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
本次购买标的公司资产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和融资情况分期或一次性支付。
四、购买资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资产为生态环保旅游行业,属于国家政策支持鼓励的优质资产,资产情况真实。公司本次收购行为是在保持公司主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基于标的公司的良好发展前景等综合因素做出的决策。本次收购能够一定程度的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提前锁定优质资产和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收购对公司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五、本次购买资产的后续安排
本次购买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公司本次收购标的公司20%股权后,拟在未来36个月内继续购买标的股权,
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51%。
六、相关授权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处理该购买资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对象进行磋商、聘请中介机构、签署相应协议文件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相关交易完成之日止。
七、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控制风险,确保本次购买资产的风险可控和投资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