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金钟广场)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指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华东数控 指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威海华东数控
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指 发行人股东汤世贤先生、高鹤鸣先生、李壮先生、
刘传金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高新投资 指 发行人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顺迪投资 指 发行人股东威海市顺迪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 万股新股
《公司章程》 指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控电工 指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威海华控电工有限公司
南京华嘉 指 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南京华嘉数控有限公司
原创主轴 指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上海原创精密机床主轴有限公司
华控机床 指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威海华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和仁精密 指 发行人参股公司威海和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创投担保 指 发行人参股公司山东创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机床公司 指 华东数控原股东威海机床厂有限公司
丰润资产管理公司 指 华东数控原股东威海市丰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高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指 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指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威灵科技 指 威海威灵科技有限公司
新会计准则 指 指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
财政部(财会[2006]3 号文)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
报告期 指 2005 年、2006 年及2007 年
元 指 人民币元
国家经贸委 指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国资委 指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中和正信 指 发行人审计机构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总股本9,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3,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2,000 万股。上述12,000 万股全部为流通股。发行人股东汤世贤先生、高鹤鸣先生、李壮先生、刘传金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同时作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汤世贤先生、高鹤鸣先生、李壮先生、刘传金先生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威海市顺迪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根据发行人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票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三)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实施股东对公司经营战略的调整安排,华东数控与其原股东机床公司之间进行了资产转让及设备租赁交易并实施了业务整合。同时,为激励核心管理团队以及机床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清理股权的需要,汤世贤、高鹤鸣受让机床公司所持华东数控股权。前述相关事项均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均经华东数控及机床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委托威海机床厂工会委员会持有机床公司股权的全体自然人股东均知晓并同意前述事项。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作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发生与发行人股本变化、股东变更或关联交易有关的纠纷、诉讼、仲裁或其他类似情形,或发行人因此受到损失的,将共同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并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1、发行人2005 年、2006 年及2007 年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5.74%、22.12%及21.08%,报告期内增长较快。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净资产额将较目前有大幅增长,但由于存在项目实施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因此发行人利润增长可能不会与发行人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汤世贤先生、高鹤鸣先生、李壮先生、刘传金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时汤世贤先生为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鹤鸣先生为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李壮先生为发行人副总经理、刘传金先生为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发行人已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建立了独立董事超过董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的相对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层的董事会制度,从而能进一步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相关事务做出客观决策,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但仍存在上述股东利用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对发行人重大事宜实施影响,从而可能影响发行人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有可能损害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数控外圆磨床生产项目产品主要针对高档汽车精密轴类零部件加工,并可广泛应用于机床、电力、船舶、冶金、军工、航空航天等行业的精密轴类零部件加工。由于该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性能与国际同步,将可替代同类进口产品。发行人作为普通外圆磨床生产厂家之一,已掌握简易数控外圆磨床的生产技术并有产品销售,但本项目数控外圆磨床的核心技术将来源于Geibel 公司。发行人虽与德国Geibel 公司等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了技术合作的主要内容并正在履行,但上述核心技术能否被发行人消化、吸收并生产出符合Geibel 公司要求的产品仍存在一定不确定因素。对于合作协议中未涉及的合作方订购产品的具体价格、时间、双方违约责任等有关条款尚待发行人完成产品开发后签订后续协议,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同时,发行人所生产的数控外圆磨床的国内市场也将受到需求变化、价格变化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预期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数控轧辊磨床生产项目产品为发行人自主研发设计用以替代同类进口产品的高端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主要应用于轧钢、造纸、纺织、印染、塑料和橡胶等行业。在数控轧辊磨床的技术方面,发行人拥有国内领先的磨床动静压技术,并拥有数控系统应用、磨削设计研究的资深专家,相关技术已在发行人历年实施的大量国内外轧辊磨床改造项目中取得良好效果。虽然发行人在项目论证阶段已充分考虑相关技术在新产品的成功应用、生产,并考虑了将来市场变化对项目效益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但由于受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技术进步等因素影响,存在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投资风险。
5、发行人目前主要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0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发行人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自2004 年起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6)149 号]《关于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的通知》,作为享受此项政策的70 家数控机床主机及配件生产企业之一,自2006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生产销售的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50%的办法。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33 号]《关于锻造、模具和数控机床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返还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之规定,自2004 年1 月1 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增值税返还收入,计入补贴收入,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90 号]《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发行人2006 年度用于技术改造的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公司技术改造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
细则的规定,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华控机床作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24%的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选择从2007 年开始执行“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2007
年度为免征企业所得税期间。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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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促进发行人业务的迅速发展。若
未来发行人不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导
致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 3,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26 元(以200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预计每股净资产 元(按照200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
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2007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A 股股
东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法人等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
制和锁定安排
发行人股东汤世贤先生、高鹤鸣先生、李壮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