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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0-028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网上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华东数控”)本次增发不
超过3,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410 号文核准。
2、本次增发实际发行数量874.78 万股。本次增发采取网上和网下定价发行
的方式进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40.01 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公布日2010 年4 月15 日(T-2
日)前20 个交易日华东数控股票均价。
4、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上发行,有关网下发行事宜请
参阅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威
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网下发行公告》。
5、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根据其股权登记
日2010 年4 月16 日(T-1 日)的持股数量,按照10:0.7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
即最多可优先认购840 万股,占本次增发发行数量874.78 万股的96.02%。公司
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部分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发售。
6、公司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与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
码进行申购,并行使其优先认购权,网上申购简称“数控增发”,申购代码
“072248”。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
权,有关网下申购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 -
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网下发行公告》。
7、若公司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托管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证券营业部,其优
先认购权合并计算,应在其中一家证券营业部报价申购。
8、网上申购日为2010年4月19日(T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并于2010 年4 月22 日(T+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发行结果公
告》中予以公布。
9、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
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
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10、本公告仅对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
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于2010 年4 月15 日(T-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上的《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
向书》全文。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 -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公司/华东数控/发行人 指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根据发行人经2009 年3 月19 日召开的发行人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 年4 月
10 日召开的发行人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00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股权登记日 指2010 年4 月16 日(T-1 日)
网下申购日/T 日 指2010 年4 月19 日(T 日,该日为网下、网上申购
日)
指定时间 指深交所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30 时至11:30 时,13:00
时至15:00 时
公司原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 时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A 股证券账户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允许申
购新股的境内法人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 4 -
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
定金或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优先认购权 指发行人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
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0.7 的比例享有优先认购本次发
行股份的权利
元 指人民币元- 5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的种类及数量
发行人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1.00
元,数量874.78 万股。
2、发行数量
本次网上发行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10 年4 月16 日(T-1 日)下午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以及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
3、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4、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40.01 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公告日2010 年4 月15 日(T-2
日)前20 个交易日华东数控股票均价。
5、募集资金总额
发行人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 万元。
6、网上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
本次发行股票网上申购简称“数控增发”,申购代码“072248”。
7、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
2010 年4 月1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按照10:0.7 的比例行使
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840 万股,占本次增发发行数量的96.02%。公
司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与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进行申
购,并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
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 6 -
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发售。
8、网上、网下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
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
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详见本公
告“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的相关内容。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牌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时间
T-2 日
(2010 年4 月15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公
告》、《网下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 日
(2010 年4 月16 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 日
(2010 年4 月19 日)
《增发提示性公告》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及有限
售条件股股东优先认购申购款缴款日
全天停牌
T+1 日
(2010 年4 月20 日)
网下申购定金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
认购申购款验资日
全天停牌
T+2 日
(2010 年4 月21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确定网上、网下发
行数量,计算配售比例
全天停牌
T+3 日
(2010 年4 月22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
申购定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
补缴余款(到账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 时)
正常交易
T+4 日
(2010 年4 月23 日)
网上未获配售的资金解冻,网下申购资金
验资
正常交易
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10、承销方式- 7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1、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
间将另行公告。
12、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本次发行总量为874.78 万股,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将按如下
原则获得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
额配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时:
(1)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首先获得足额配售,可优先认
购股数为其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华东数控股数乘以0.07(计算结果只取整数
部分精确到1 股)。
(2)扣除公司原股东获得优先配售的股票外,其他有效申购将按以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