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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文化: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6

聚力文化: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聚力文化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届董事会提议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一)公司股东姜飞雄先生提名陈智剑先生、姜飞雄先生、黄阳光先生、林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梅娟女士、刘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二、相关事项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梅娟女士、刘宇先生均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梅娟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宇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三)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本次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六)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6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智剑先生: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公司销售部;2009 年至 2012 年任北京帝龙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2 年至 2018 年 2 月任廊坊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廊坊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2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浙江
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总
经理;2018 年 1 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
长。

    陈智剑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共计 139,960 股,其中通过股权激励取得的
股票 101,900 股。陈智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飞雄之表弟,除此之外,陈智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智剑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陈智剑先生于 2021 年 8
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于 2021 年 12 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陈智剑先生长期任职于公司,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和整体运行情况比较熟悉。本次提名陈智剑先生为公司董事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姜飞雄先生:男,1964 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担任临安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临安市工商联副主席;现担任浙江帝龙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帝龙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7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长、2013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公司
总经理;2007 年 06 月至今现任公司董事。

    姜飞雄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4.35%的股份,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8.61%的股份,姜飞雄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飞雄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姜飞雄先生于 2021 年 8 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于 2021 年 12 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姜飞雄先生长期任职于公司,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对公司的经营和整体运行情况比较熟悉。本次提名姜飞雄先生为公司董事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黄阳光先生:男,1985 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2009 年至今任职于上海博达数据通信有限公司,目前担任杭州办事处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黄阳光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阳光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林凯先生: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2003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历任公司技术部经理、开发部经理;2016 年 7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设计开发部总经理,2021 年 3 月
至今担任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

    林凯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林凯先生与公司股东姜丽琴女士为母子关系,姜丽琴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飞雄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林凯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凯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刘梅娟女士:女,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
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会计学会林业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1995 年 8 月至今在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作,
任会计学专业负责人、会计学科学术带头人。2012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担任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月至今任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梅娟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梅娟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刘宇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2年9月至今任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员、项目经理、审计经理、合伙人。2021年9月至今任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宇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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