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ST聚力 公告编号:2020-048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9项议案与第10项议案为互斥议案,第9项议案《关于选举孙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未通过,第10项议案《关于选举黄阳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7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1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三号楼(东楼)三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智剑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出席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共有319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代表公司股份542,741,805股,占公司总股本850,870,049股的63.7867%。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75,631,140股,占公司总股本850,870,049股的55.899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7,110,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873%。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3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0,015,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58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4,167,5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278%;反对217,925,7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527%;弃权64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1,877,91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029%;反对87,489,36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477%;弃权648,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4,147,5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241%;反对217,925,7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527%;弃权66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1,857,91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952%;反对87,489,36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477%;弃权668,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1%。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3,558,1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155%;反对218,513,5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11%;弃权67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1,268,47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685%;反对88,077,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738%;弃权670,1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7%。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11,616,9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403%;反对130,456,3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65%;弃权66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9,327,282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2%;反对20,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弃权668,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1%。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核定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4,167,5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278%;反对217,925,7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527%;弃权64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1,877,91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029%;反对87,489,36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477%;弃权648,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23,559,7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158%;反对218,513,5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611%;弃权66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1,270,07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691%;反对88,077,20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738%;弃权668,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1%。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4,147,5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241%;反对217,925,7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527%;弃权66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1,857,91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952%;反对87,489,36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477%;弃权668,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1%。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转让北京帝龙文化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4,270,9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468%;反对217,925,7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527%;弃权54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71,981,31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426%;反对87,489,36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477%;弃权545,1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6%。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选举孙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8,393,7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657%;反对319,769,9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495%;弃权1,536,9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8%;因议案9与议案10为互斥议案,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中有20名股东对两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41,142股),为无效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7,957,36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280%;反对167,480,33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739%;弃权1,536,93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81%;因议案9与议案10为互斥议案,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有20名股东对两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41,142股),为无效表决。
表决结果:未通过。
10.审议《关于选举黄阳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287,4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454%;反对218,766,33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348%;弃权64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无效票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