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过认真询问了解和查询资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对公司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公司推进实施了市场结构调整,硝化棉产品产销量预计呈现增长趋势,主要化工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因此,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将比原预计金额增加 3,00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金额增加3,000 万元。公司调整 2021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各项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步丹璐、张永利、张军、胡获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