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数云科际(深圳)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由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率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且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服务委托任务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数云科际(深圳)技术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北深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委托任务书》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建 黄亚英 张汉斌
2021 年 12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