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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产丽星: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0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9-004号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通产丽星,股票代码:002243)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21.0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对有关事项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号),经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2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限间,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于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1月30日分披露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的持股信息》(公告编号:2018-035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号)。

    2018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股票于2018年12月10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8年12月12日,因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发布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号)。

    2018年12月15日,因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发布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号)。

    2018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49号),由于本次问询函中的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核查梳理,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本次问询函,并于2018年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号)。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计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评估机构。

    2019年1月4日,公司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号)及预案修订稿。

    2019年1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项目的审计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项目的评估机构,各相关方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工作。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除相关公共传媒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进行转载报道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重组相关的风险提示

    1、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尽管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并严格参照执行,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的异常交易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2)本次重组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大幅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4)其他可能导致交易被取消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重组标的主营业务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助力创新企业孵化的科技创新服务,属于科技服务产业,但仍存在被监管机构认定为创业投资或类金融机构的风险,存在因为此风险而导致的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都可能较本预案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2、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

    (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5)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在取得上述全部批准前,公司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及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重组存在审批风险。

    3、本次交易价格调整的风险

    为应对因资本市场整体波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风险,保证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实施,本次重组拟引入价格调整机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价格调整方案后至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触发条件和具体调整机制,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若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也将相应发生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力合科创100%股权,标的资产预估值金额约为550,000万元。尽管标的公司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但由于评估机构在进行资产评估时需要基于一定的假设基础,而上述假设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价值将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不能完全排除未来因内外部环境和企业情况出现预期之外的重大变化,导致标的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的估值风险。同时,若未来标的公司业绩无法支撑该预估水平,则存在因预估增值而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机构核准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

    综上,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