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对《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经三分之二
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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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除修订以上条款外,其余条款不变。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