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力鸿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力鸿)的告知函,获悉上海力鸿于2018年2月13日、2018年2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03,952股,占公司总股本0.5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上海力鸿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3、增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5、增持数量及说明: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数(股) 占公司总股 成交均价 增持金额(元)
本比例 (元/股)
集中竞价 2018年2月13日 2,830,725 0.37% 16.735 47,372,045.84
集中竞价 2018年2月14日 1,473,227 0.19% 17.323 25,521,241.50
合计 4,303,952 0.56% 16.936 72,893,287.34
二、本次增持前后增持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上海力鸿 370,046,180 48.21% 374,350,132 48.77%
三、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及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上海力鸿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以自有及自筹资金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累计额度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含本次公告中已增持股份)。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控股股东上海力鸿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力鸿《股份增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2日